专利复审

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,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。


根据《专利法》的相关规定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。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,作出决定,并通知专利申请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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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材料

专利复审所需材料

常见问题

专利申请复审所需材料有哪些?

(1)基本申请资料: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
(2)技术资料:提供专利驳回通知书、复审请求书、申请文件及OA答复材料;

(3)复审委托书。

对专利复审决定不服怎么办?

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。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,作出决定,并通知专利申请人。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专利复审的答复程序可否申请延期?

关于是否可以延期:专利复审请求经过合议审查后,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能会发出复审通知书,并在复审通知书中指定答复期限为一个月。如果请求人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答复,可以在指定的答复期限届满之前(包含期限届满的当日)提出延长期限的请求。

关于延期期限:请求延长的期限不足一个月的,按一个月计算;单次延期最多不超过两个月;一个复审通知书,最多仅允许延期两次。

关于延期费用:第一次延期每月300元、第二次延期每月2000元。

综上所述,针对同一个复审通知书的答复,延长的期限最长可达到四个月,因延长期限所需缴纳的费用最高为46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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